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厅国土房产综合服务厅(二)(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或市同安区祥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申请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直接到贷款银行申请,上述两项业务均不需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或转账手续。
三、办理时限
除支付房租、特殊病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异地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情况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外,其余均即时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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