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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须知

2016-11-22 08:00:15 无忧保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须知2013年9月26日起,我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将正式投入使用,该功能将采取“银行前台录入,中心后台审批”的模式,即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销户提取除外),需持提取资料原件到银行经办网点前台将资料扫描录入系统,由中心指定人员(包括中心本部、办事处、管理部审批人员)统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直接进行资金转账。现将提取业务办理事项说明如下: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现行提取政策规定的资料原件到银行前台办理扫描录入(首次提取的,还需提供资料复印件一份),中心审批通过即可将资金转账至本人指定储蓄账户。

  2.职工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且经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的,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只要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今后在网点柜台办理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提取申请表和购房资料;提取资料有发生变更的,本人持需变更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广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房屋办理提取时提供的资料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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