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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12个月)

2016-11-23 08:00:11 无忧保

  上海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12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标签:   补缴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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