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6-11-25 08:00:13 无忧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散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标签: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