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流程 2018-03-26
第六条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职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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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职工死
一、缴存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各为10%,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各为8%--12%。 二、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桂林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一)、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细则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调离本市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以外城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