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18-03-19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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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填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公积金专管人
申请人到肇庆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以下第六条至十一条需销户提取,每次提取须相隔一周年以上(销户提取、追溯提取和提前还贷的除外),首次提取,
1、商转公“先还后贷”方式所需资料: 第一步,先申请商转公贷款确认,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填写《出具**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
一、江门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50万。 一个人25万元,两个人或以上50万元。 二、公积金贷款年限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自(翻)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
办理要件: 1、调动手续(或录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4、《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