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强化服务意识 实施窗口“亮”化工程 2017-07-21
一是“亮流程”。在服务大厅内搭建便民服务平台,通过设立人工咨询台、电子宣传栏、自助查询终端、填表示范台及放置办事指南等举措,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要件。二是“亮身份”。通过人员信息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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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亮流程”。在服务大厅内搭建便民服务平台,通过设立人工咨询台、电子宣传栏、自助查询终端、填表示范台及放置办事指南等举措,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要件。二是“亮身份”。通过人员信息公示栏
8月15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版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缴存登记系统,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点击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mgjj.gov.cn)的“单位
公积金中心驻行政服务中心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林希、纪琳龄荣获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月份“服务之星”荣誉称号。根据《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过窗口自评、窗口
自2014年9月6日起,职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无需职工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可直接持有关材料办理。一是职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交《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行政服务中心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焦菱子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月份“服务之星”荣誉称号。根据《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过窗口自评、窗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盯“精、减、易”做文章,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9月6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职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无须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的新举措。该举措推出后,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建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金管函〔2014〕14号)精神,从11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我市低收入家庭职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