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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2014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发放标准

2016-11-30 08:00:10 无忧保
哈尔滨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发放标准 哈尔滨工伤保险里的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下文中中国社保网小编带来了哈尔滨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发放标准。 一、津贴标准 1、一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75%; 5、五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60%。 二、发放要求 1、一级至四级伤残: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技术缴纳医疗保险; (2)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伤残津贴或养老保险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不足。 2、五级至六级伤残: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1)首先应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保留劳动关系); (2)难以安排合适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 (3)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不足; (4)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发放伤残津贴,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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