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自愿一次性结清工伤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自愿一次性结清工伤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1)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十五个月,八级十二个月,九级九个月,十级六个月。
(2)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十五个月,八级十二个月,九级九个月,十级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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