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进行住院治疗和结算?-工伤保险条例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进行住院治疗和结算?
答: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需住院时,可持单位介绍信、医疗保险证或工伤参保证明、受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市任何一家工伤保险协议医院治疗,期间需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工伤人员就医、结算审批表》到市医保中心备案,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对伤情稳定需出院而工伤认定结论未下达的,可先挂帐出院,待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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