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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2017-01-07 08:00:14 无忧保
  大学生实习受伤的工作保险办法应当尽快出台   大学生在实习中受伤原本无法避免,但为何会变成学校、企业和学生不欢而散的场面?王金海律师认为,问题纠结的关键在于,如果大学生实习期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些问题就会彻底解决。但遗憾的是,今年1月1日国务院新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仍没有大学生在实习中受伤按工伤处理的相关规定。   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确定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是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2006年,教育部1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建立“2+1”办学模式(即两年在校学理论,半年顶岗实习,半年毕业实习)。   在这一硬性要求之下,所有高职院校学生都必然要经历顶岗实习的阶段,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实习生受伤、无报酬、超工时等权益受损事件此起彼伏。而一旦发生类似事件,权责不清、身份难定等问题让大学实习生在维权方面陷入尴尬境地。   律师认为,由于大学生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无法享受到工伤待遇,大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有的学校规定大学生未达到规定的实践时间就不能毕业,而企业不愿意接受没有经验的大学生,由此可见,建立大学生实习期间工伤保险制度迫在眉睫。在保险费用方面,因大学生实习属于公共教育的一部分,应当列入教育投资计划,由政府买单也是合理的。 TAG标签: 工伤保险 工伤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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