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歙县老工伤人员纳入社保统筹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保障工伤人员合法权益,安徽省歙县从9月1日起,将历史遗留问题的“老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前发生的工伤人员和用人单位改制、破产后工伤保险关系仍然存在,工伤保险待遇没有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保障纳入社保基金统筹范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待遇。
9月24日,安徽省歙县召开了由财政、劳动及改制企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共20余人参加的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市劳动保险局《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对老工伤适用范围和对象、确认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清算项目标准及比例、支付和结算管理、执行时间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作出了具休安排。要求各主管部门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老工伤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作作为保民生、促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认真做好调查摸底,详实掌握全县“老工伤人员”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漏计,全纳入,在不影响基金收支平衡的情况下,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历史经济负担。目前,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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