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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老工伤”有了“新保障”


“搭帮政府,搭帮工伤保险处,月月给我发放伤残津贴,让我这个原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的“老工伤”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领到本月1081元伤残津贴的原乐邦公司职工龙国庆心存感激地告诉记者。
龙国庆以前在单位长期从事蒸馏工作,在高温、潮湿的生产环境中落下了风湿性肌肉萎缩症,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一直卧病在床,由厂里按月发放生活费。现单位改制,失去了生活来源,加之妻子又下岗,小孩年幼,生活极度困难。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将其纳入到支付范围。据介绍,目前像龙国庆这样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老工伤人员就有40人之多。
据湖南省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李胜军处长介绍,为做到逐步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该处从破解全市国有改制企业“老工伤”待遇这一全国性难题入手,积极向市政府建言开创性地设立了“老工伤专项资金”,市劳动、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岳阳市属国有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岳阳市属国有企业已破产改制100多家,涉及在职和工伤退休的1至4级老工伤人员就有1656人。因企业不复存在,未达退休年龄的工残人员退出工作岗位后按现有政策不能办理工伤退休,单位“老工伤”将面临待遇无人买单的尴尬境地。为保障其工伤待遇,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建立了“老工伤专项资金”,及时将上述人员纳入支付范围。该项资金从制度上保障了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后续治疗,让这些特殊群体真正做到“伤有所治”和“退有所养”。
李胜军表示,今后,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单位在职的1至4级(政策性改制企业1至6级)老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护理费、旧伤复发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及1至4级工伤退休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工伤保险待遇都可由老工伤专项资金支付。
据了解,自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设立老工伤专项资金以来,已有79家改制企业、761名老工伤人员纳入专项资金支付,106名老工伤人员享受了相关待遇。去年,岳阳市氮肥厂改制,该处就一次性吸纳剩余老工伤人员36人,确保了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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