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确定首家工伤康复定点医院 全省属于先试先行


12月19日讯,12月15日,市社保中心与南京军区福州总院四四二医院签订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协议,该院成为宁德市首家工伤康复定点医院。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今后,宁德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因存在肢体、器官功能性障碍或缺陷,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南京军区福州总院四四二医院开展康复治疗,工伤职工康复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据了解,截至今年11月底,宁德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37134人,征收工伤保险费7723万元,1804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金额达7473万元。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的签订,是宁德市在2013年开展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直接结算、2015年开展工伤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经验基础上,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康复权益,确保工伤康复工作正常运行和规范管理,促进工伤职工重新回归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在全省属于先试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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