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大发快递 意外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12月01日讯,近日,湖南一名快递员猝亡在街头,他留给世界最后一句话是“好累”,引起社会关注。“一边是亿万网民的疯狂购物,一边是快递公司要求的按时送达。快递员多为外地打工者,流动性较大,发生工伤事故后,快递员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极易引发争议。”为此,“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给快递小哥送上两个“维权包裹”:一个是快递公司给快递员购买的商业意外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二是快递公司、快递员双方是劳动关系而非承揽关系。
商业意外险不能代替工伤险
小刘是某快递公司的员工,在一次送货途中不幸被一辆轿车撞倒,导致受伤,被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但由于公司没有为小刘缴纳工伤保险,只为他购买了人身意外商业险,公司在为他办理了意外险赔偿后就以此为由,拒绝再承担其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支付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偿。快递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商业意外险能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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