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工伤认定48小时限制何去何从


11月29日讯,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罹患疾病致伤、致残致死的经济保障和帮助。工伤认定中最核心的原则和标准是事故或疾病发生的原因——因工。虽然工伤多数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但工作原因才是工伤认定最核心的内容。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48小时后死亡的不能视同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的这一规定导致实践中家属在保命还是保工伤(赔偿)问题上左右为难,而有些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则为了不付工伤赔偿金在明知抢救已没有意义的情况下要求延长或维持突发疾病职工的生命,拖过48小时,以换得非工伤认定。笔者认为,法律的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已经引起争议甚至触发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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