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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须缴纳工伤保险

2017-02-22 08:00:01 无忧保
11月09日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为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昨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设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 各级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1 2 3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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