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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负责人解答“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知识

2017-02-24 08:00:01 无忧保
4月6日讯:近日,人社部会同民政部、卫计委研究制定了《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介绍一下《办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负责人: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是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本办法适用的范围是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配置的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 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中,各部门职责是这样划分的。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民政、卫计委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对申请承担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的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并按照规定核付配置费用;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工作。 记者:请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如何确定?你们在制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时的标准是什么? 负责人: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行政部门制定标准和评估确定办法。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评估确定办法,与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 关于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的标准,人社部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工伤职工日常生活和就业需要等,组织制定国家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确定配置项目、适用范围、最低使用年限等内容,并适时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国家目录确定的配置项目基础上,制定省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并在国家目录基础上适当增加辅助器具配置项目,确定本地区辅助器具配置最高支付限额等具体标准。 记者:工伤职工申请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准备什么材料?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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