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拇指骨折 工伤保险应该如何索赔?

2017-03-01 08:00:01 无忧保
4月12日讯:4月6日,从四川来金华打工的赵思东到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咨询:在工地上干活,拇指工伤骨折,不知道按规定大概能拿到多少赔款? 赵思东今年54岁,他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他到位于婺城区政府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做混凝土搅拌工。3月15日,搅拌机顶部一个重达数十公斤的配件突然坠落,砸伤了他的右手拇指。受伤后,他被送到白龙桥镇上的一家医院治疗,这家医院检查处理后建议他转到市中心医院或市中医院治疗。但包工头把他送到了白龙桥的一家私人医院住院治疗,直到3月31日出院。医院的出院诊断为:1.右拇指挤压伤;2.右拇指远节指骨开放性骨折伴骨缺损;3.右拇指甲床缺失。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6000多元已由包工头垫付。住院期间包工头预付给他1000元生活费。目前,他在家休息养伤。前几天,他去问包工头工伤问题怎么解决,包工头说愿意一次性赔偿他8000元。由于他不清楚像他这种情况按规定大概可拿到多少赔款,无法决定要否接受私了。 浙江金兰律师事务所童继良律师答复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职工工伤后,首先应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工伤认定后,再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如果是十级伤残,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赔偿的伤残费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如果够上伤残的话,除了上述伤残费用,赵思东还可以要求赔偿如下项目的费用:1.医疗费(本案中已由包工头垫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一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3.交通费、食宿费,标准参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4.受伤至伤残等级确定前的工资,标准按受伤前的工资福利标准;5.生活护理费(住院期间是否需要护理由医院定,出院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标准根据轻重程度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此外,如果需要康复治疗或者辅助器具,还可以要求赔偿其他相关费用。 童继良说,如果赵思东能够上伤残等级,包工头提出的8000元赔款是远远不够的。反之,数额相差不会太大。至于是否够上伤残等级,可咨询劳动能力鉴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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