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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大庆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 工伤保险

2017-04-06 08:00:01 无忧保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以下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大庆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欢迎阅读! 2016大庆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注: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参加柳州市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办理材料 无 级 1、工伤、职业病认定决定书(原件) 2、医疗费收据,门诊的需处方底联,住院的需出院证、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非日结算明细,必须有用药明细)或处方底联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办事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交通事故(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3)保险公司赔偿明细 5、工伤职工本人的工商银行的银行卡个人业务凭证(签单)、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表 1-10级 1、工伤、职业病认定决定书(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 3、伤残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办事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医疗费收据,门诊的需处方底联,住院的需出院证、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非日结算明细,必须有用药明细)或处方底联 5、交通事故(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 6、工伤职工本人的工商银行的银行卡个人业务凭证(签单)、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表 7、领取伤残津贴的1—4级职工提供单位停发工资证明、生存证明(社区开具)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办理地址 大庆市肇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 电话:0459-8223210 地址:政府大街与新风路交汇处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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