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工作纪实


“多亏参加了工伤保险,要不然这次治伤,我们家的经济负担可就重了。”日前,山东省禹城市房寺镇董桥村村民董某说。 董某是禹城市禹新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建筑工。不久前,他在禹城市阳光花园小区建筑工地支模板时,不慎高空跌落摔伤左髌骨,造成髌骨骨折,经认定确定为工伤。由于其单位为全体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董某住院治疗花的9378元医疗费全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赔付。 近年来,禹城市积极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目前参保率达到100%,较好地发挥了工伤保险“减震器”的作用。2016年,该市12家建筑企业的720名相对固定从业人员、79个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 勇于探索破解参保难题 “建筑行业具有用工季节性强、时限短、流动性大、工资计发形式多样化、实行层层承包经营等特点。以前,由于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时遇到了诸如缴费基数难确定等问题,导致一些建筑行业成为工伤保险参保空白区,众多农民工被挡在参保门槛之外。”禹城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发生工伤事故时,因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严重损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针对这种情况,禹城市积极探索建筑业工伤保险的参保方式,结合建筑行业和农民工的特点,做了大量调查、摸底、测算、征求意见和政策研究工作。该市出台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启动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 该《办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除按实名登记参保外,还可以按建筑面积和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参加工伤保险,而且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均远高于商业保险,既解决了建筑企业参保难操作的问题,又保障了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未到劳动部门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建设局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办法》出台后,全市新建筑工地全部按规定参了保,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与时俱进规范完善寻求更大突破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真不知道我们一家人怎么活。” 刘某的爱人说。 不久前,禹城市瑞明国际建筑工地农民工刘某在清理卫生时,被楼上掉下的重物砸伤头部,当天在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年仅42岁,上有老下有小,是家里的“顶梁柱”。工伤保险让这绝望的一家人看到了一线希望。因为施工单位参加了建筑团体工伤保险,事后单位同其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由单位一次性赔偿70万元,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64.8万元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支付给了单位。 为让更多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禹城市实施的《建设施工人员团体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将新模式参保范围由原来的房屋建设扩大到装饰装修、修路建桥、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市政建设等所有施工项目,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保险范围和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降低了缴费标准,提高了工伤待遇。由于其参保方式灵活多样和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有力推动了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锦上添花 “同舟计划”巩固全覆盖 禹城市积极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目前全市122个在建项目已全部参保,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实现无缝覆盖。 ———部门合力推进。禹城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安监局、市工会成立“同舟计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计划安排, 共同推进“同舟计划”落实。 ———宣传引导促进。禹城市人社局以建筑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针对建筑行业风险系数高,作业场所相对固定,不具有隐蔽性等特点,该市采取了以上门宣传为主、社会舆论宣传为辅的宣传方式。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到建筑企业、建筑工地与有关负责人和农民工座谈交流,面对面讲解政策,用生动的案例分析政策。此外,他们还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借助电视、报纸、手机等新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一意见”工伤保险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参加工伤保险的优越性,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 ———检查督导跟进。该市工伤保险经办科室与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对施工项目实施“拉网式”大检查,一旦发现未参保的项目,将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告知书》,以行政执法手段促进建筑业农民工依法参保。 ———规范流程不断改进。该市严格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录入核心三板平台系统,报销审批过程实行五层签字把关,确保基金支付准确、安全。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对参保者认真负责的态度,他们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服务承诺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从认定工伤到完成待遇支付,最长办理期限为30天,从未有因拖延支付工伤待遇而造成的上访投诉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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