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热点解读(七)四类情形停止待遇


自2007年1月1日起,烟台市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社会统筹。 ● 四类情形停止待遇 热点关注七: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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