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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热点解读(九)交通事故如何办

2017-06-10 08:00:01 无忧保
  自2007年1月1日起,烟台市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社会统筹。  ● 交通事故如何办  热点关注九: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医保处工作人员: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处理,然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及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住院原始发票(已由商业保险支付的要提供原始发票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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