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伤康复试点扩至全市


日前, 山东省潍坊市下发 《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伤康复试点范围由市直扩大到全市,医疗康复病种也进一步扩大。 根据 《通知》 的规定, 该市职工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伤情稳定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 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为伤残程度较重、具有康复价值的人员, 纳入工伤康复范围。 工伤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 向所在单位或人社局提出工伤康复申请, 经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确认后, 由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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