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第十次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近日,河南省上调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这是该省第十次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据介绍,此次待遇调整的人员不仅涵盖了企业单位工伤职工,而且包含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具体调整方案是:1级至6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分别上调为200元、190元、180元、170元、160元、140元。生活护理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标准,分别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10元、9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在配偶方面,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同时,他们还调整了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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