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微山联网结算工伤保险医疗费

2017-06-13 08:00:02 无忧保
为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程序,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方便参保单位及职工就医结算,近日,山东省微山县人社局深入贯彻执行《济宁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实施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办法》规定,工伤职工就医时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济宁市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前就医通知书、认定工伤决定书、济宁市 “老工伤”人员确认表,参保职工在遭遇工伤后、认定工伤前,用人单位应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济宁市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前就医通知书,交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视同工伤职工对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个人全额垫付,待下达认定工伤决定书后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标签:   医疗费保险医疗工伤工伤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