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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员工在微博、微信上的不当言论给雇主造成损失,雇主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2017-06-13 08:00:02 无忧保
如果员工在微博、微信上的行为确实对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但是,用人单位若要依此主张赔偿,需要完成严格的举证责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企业的损失是员工的原因造成的,即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另外,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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