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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所在地与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最低工资如何执行?

2017-06-14 08:00:02 无忧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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