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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用工单位在哪些情形之下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2017-06-14 08:00:02 无忧保
[专业解答]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5.派遣期限届满的;6.劳务派遣协议解除的;7.三方事前约定或者事后达成合意的;8.用工单位不履行义务,派遣单位主动撤回劳动者的;9.依据《派遣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派遣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前,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协商后退回的;10.违反法律规定派遣进行整改的;11.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12.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13.其他依据法律规定确需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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