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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算工伤”是一种制度进步

2017-07-20 08:00:02 无忧保

 中华全国总工会7月22日发布工会维权提醒:由于高温作业导致中暑属于工伤。劳动者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高温工作中暑也是工伤,在酷暑炎热中,这应该是一个清凉的消息,为建筑工、管道工、安装工等室外劳动者带来了期待已久的制度关怀,值得欣慰。

  尽管人本效应已成为企业的文化理念,可由于我国现行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是1960年出台的,缺乏与时俱进的新的防暑降温条例,于是,不少企业和单位就借此逃避保温关怀,应该发放的高温补贴不发放,很多地方建筑工人几乎不知道啥叫降温费,更无从奢望高温环境工作时中暑被认定为工伤了。

  而不能忽略的是,近几年在全球温室效应的影响下,全球气温已经比20年前有了较大提升,员工的高血压等三高比例也在增加。这两个增量的攀升,意味着现代人抗高温能力呈现减量趋势。如果仍要求工人们战天斗地迎高温而又缺乏必要的降温设备和清凉关怀,造成巨大的安全损耗和生命损耗时又不能享受应有的工伤认定,那么工人们遭受的将是双重冷漠:精神冷漠和制度冷漠。在文明和法治社会,这样的事情显然不该发生。

  从这个意义上认识全国总工会的中暑算工伤的提醒,其积极意义显现出来,高温中暑和台风、暴雨、海啸等造成的工作伤害一样,是一种意外的工作伤害和人身威胁。全国总工会用权威性的界定为员工们架起了一道权益围墙。如果地方政府和企业拒绝将中暑当工伤,就是违规行为和行政不作为。如果政府、企业没有负起相应的救助和补偿责任,也是一种渎职。

  高温环境是一种摧残性灾难,希望各级政府和企业将高温休假、躲避高温时段工作、清凉关怀纳入劳动制度,播撒人文关怀,杜绝野蛮施工,履行灾难救助,为高温作业者带来更多的清凉关怀。

标签: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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