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律师:《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亡的免责条款无效。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遭受工伤伤害,享有工伤待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同时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你所在公司企图以较低赔偿“私了”,规避工伤赔偿责任,属于造成你人身伤亡的部分免责条款。上述所讲“私了”协议因本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你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标签: 工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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