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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怎么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多少

2017-08-01 08:00:03 无忧保
导读:职工受到工伤后很多就会造成一定的伤残,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伤残津贴,那么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怎么计算,工伤职工还要接受治疗,那就需要支付医疗补助金,那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多少呢?这些我们会在下文一一告诉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85%,三级为本人工资80%,四级为本人工资75%计发。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伤残等级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多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经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上面就是有关于“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怎么计算”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多少”的介绍,其实工伤职工最为关心的还是工伤赔偿,那到底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又该如何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另外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会不会被开除,会有哪些待遇?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专业的律师来了解,也可以请律师帮忙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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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温馨提示:

受工伤后治疗期间,劳动者并不被解雇,应当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其待遇按照原来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但是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特别严重的,可以适当延长。用工方无故不发放该项赔偿时,劳动者应积极主张。除此之外,交通食宿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都属于工伤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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