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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怎么申请,单位没买保险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2017-08-02 08:00:02 无忧保
导读:工伤大多数属于天灾,是人的主观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但是单位缴不缴保险费,却是由单位自己能决定得了的。为了给自己的职工更加一个人性化的管理和保护,单位应当肩负起缴纳保险的责任。事实上,很多单位却明知故犯,逃避法律的责任。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认定怎么申请,以及单位没买保险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成了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欲知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一、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部门。

二、单位没买保险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1、《社会保险法》在对职工利益的保护方面、在对单位的惩罚方面都有明确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2、2011年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为了催促单位能够为职工们办保险,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这条时候的惩罚追责的条款。因此即便没有上保险的员工在受伤后,也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而这笔费用就得由未缴纳保险的单位来承担。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工伤认定怎么申请”,“单位没买保险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为职工上保险是单位的义务,即便发生意外后,也会有社会救济机制起到作用,而避免使受伤者陷入二次伤害。对于那些不缴纳社保又不主动支付保险待遇的单位,建议伤者及其家属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劳动律师,请他们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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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温馨提示: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依法应当继续享受工资发放,所在单位不能不发或者少发。职工负工伤,一般来说,单位会支付医疗费、住院费等必要治疗费用,但是对其他如交通费、工资就不会发放。其实这种行为非常不合理,虽然依工伤性质不同,工资发放有差别,但是职工所在单位不能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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