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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能享受工伤待遇吗,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2017-08-02 08:00:02 无忧保
导读:现在用人单位普遍设置了试用期制度,也就是劳动者在成为单位的正式职工前会经历试用期阶段。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试用期内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如果可以,那么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呢?这些问题关系到试用期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劳动者在就职时应对这些问题有所了解。本文也将就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试用期内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也就当然包括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也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当然也受法律保护。即使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也应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项目进行赔偿。

确立试用期的目的就是给职工和用人单位一个相互考察适应的时间。在此期间,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其他方面如工资、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都受法律的充分保护。

因此,职工的工伤待遇应从劳动关系形成之日起、而不是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的,也能享受工伤待遇

二、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

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职工试用期内能享受工伤待遇吗?答案是肯定的。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上文中都有为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会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为由而拒绝赔偿因工受伤的试用期职工。如果您有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懂得及时维权。在维权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避免单位出现死不认账的情况。在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建议您最好是能够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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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温馨提示: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依法应当继续享受工资发放,所在单位不能不发或者少发。职工负工伤,一般来说,单位会支付医疗费、住院费等必要治疗费用,但是对其他如交通费、工资就不会发放。其实这种行为非常不合理,虽然依工伤性质不同,工资发放有差别,但是职工所在单位不能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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