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职工可享有哪些待遇?
(一)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获得以下待遇: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住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津贴:在工伤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工伤津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工伤构成八级伤残除获得上述待遇外,还获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由保险机构发放);
2、如果该职工不想在单位做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的,该职工还可以享有以下待遇(由单位发放):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政府规定。比如广西规定八级伤残为10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政府规定,比如广西规定八级伤残为8个月本人工资。
二、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另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补助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了关于“工伤职工可享有哪些待遇”以及“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等问题的详细内容。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可依法向用人单位索赔,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不过,实践中不承认劳动者受伤的情形属于工伤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您也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可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拿着工伤认定的结果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此时,您还需要提供其他有关的证据相佐证,否则仲裁机构不会支持您的请求。如果您不知道还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您可以咨询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
延伸阅读:
临时工是否享有工伤待遇,试用期职工是否享有工伤待遇
一、临时工是否享有工伤待遇?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的,其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其医疗期间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
停工留薪期职工享有哪些待遇,如何确定工伤职工工资?
一、停工留薪期职工享有哪些待遇停工留薪工资福利待遇的认定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福利待遇”应当是工资总额加福利。审判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