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赔偿规定
工伤保险赔偿可以帮助企业职工,快速走出困境。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无忧保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有关工伤保险赔偿的真实案例。
“虽然是两家公司,但老板是同一个,怎么就不能报工伤呢?”12月16日,我区一家社区服务企业在申报员工工伤保险待遇时,被告知该职工参保单位与工伤发生单位不一致,不能享受赔偿待遇,对此感到十分不解。
工作人员查询该职工工伤保险关系时发现,企业在该职工发生工伤的当月,将其工伤保险关系变更到同一法人的其他关联企业,导致出现参保单位与受伤单位不一致现象。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如果企业职工发生工伤在A企业,企业当月将这一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变更到B企业,那么对A企业来说,这一职工处于未参保状态,无法享受待遇。无论A企业与B企业存在着何种关联,都是两个参保主体,职工看似没有断保,但实质上对于发生工伤事故的A企业而言,已经造成事实上的断保。
另外,对于企业职工受伤当月后的工伤保险关系转换也要谨慎,虽然转移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伤残待遇能够报销,但转移后的医疗费用也不能报销。 为此,区人社局提醒广大企业,在员工发生工伤后,社保关系不要随意进行转移,一定要转移的,最好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咨询清楚相关政策,否则将导致工伤费用无法报销,给企业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