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三项社保政策,帮助工伤维权
工伤保险对广大参保群众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工伤保险虽不能直接治病救人,但是却能给参保群众缓解极大地经济负担。考虑到因工受伤群体一般处在弱势地位,万安县医保局从2016年以来就积极开展因工受伤职工的,工伤保险维权活动,并且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以下是工伤保险维权的具体社保政策措施;
通过宣传手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该局通过大型政策宣传咨询活动、散发政策宣传单、受益典型宣传、微信宣传、自建网站以及向各网站报刊投稿等形式加大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及业务办理流程宣传,2016年以来,该局开展大型政策咨询活动2次,深入建筑工地和工业园区企业宣传工伤保险法规政策数十次,共散发工伤保险宣传单2万余份,在县城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制作了三期医保宣传片,分别在江西卫视、吉安电视台、吉安庐陵纵横专题播出,加大政策的直观性和透明度,营造了职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
多次召开会议,对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方面的培训;
去年以来,万安县人社局召集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等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各建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了三次万安县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会上,把《吉安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印发到各建筑企业和施工项目。今年3月中旬,万安县医保局分管领导带领医保业务骨干到万安县园区企业,通过散发“三险”政策知识宣传单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工伤保险等法规政策,解答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及经办程序等疑难问题,同时,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园区企业车间进行工伤保险政策业务授课。
建立健全有关工伤保险维权的各项政策机制;
万安县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住建部门在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对所有新建项目均应查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将参加工伤保险与核发施工许可证相挂钩的做法,从制度上确保建筑企业和新建项目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