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在现在的社会当中,公司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很常见的事情了,那么,对于工伤保险应该遵循那些原则,相信有很多的企业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无忧保来给大家进行仔细的讲解一下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1)个人不缴费原则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区别之处。由于职工在工作中付出了劳动甚至生命,所以企业负担保险费用,社会保险机构负责补偿费用已成为工伤保险的国际惯例。
(2)社会统筹原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强制收缴工伤保险费,在费用上实行社会帐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在社会上实行风险分担,互助互济。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伤保险无论从基金管理还是事故调查认定都是由相关的机构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独立使用,在管理上有一个统筹机构管理,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在社会保险制度之中。
(3)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对因工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因工死亡的职工,职工和遗属在得到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同时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作为对伤害者的安慰。此外,对其供养的遗属要支付长期的抚恤金,直到他们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补偿原则,已被国际上大部分国家所采纳。
(4)无过错责任原则。所谓无过失责任是指劳动者在各种伤害事故中只要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都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他进行伤害赔偿。不论雇主或雇员是否存在过错,无论责任在谁,原则上,受害者都可以受到赔偿,即无过错赔偿,基于上述情况,一些国家在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时,摒弃了民法中的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确立了无过错赔偿原则。一旦发生意外,实行补偿不追究过失,无条件的进行经济补偿。但不追究个人的责任,并不意味不追究事故责任,相反,对于发生的事故必须认真调查,评析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吸取教训。
(5)经济损失补偿与事故预防及职业康复相结合原则工伤保险的意义不仅在于对工伤发生后的经济补偿和救济,还承担了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重要任务。世界各国均把加强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和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救治、促进职工早日康复重新投入工作,作为十分重要的内容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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