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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养老保险。但是,对于没有参加工作的个人和自由职业者采取的是自愿制度。那么,个人交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呢?这个问题被个人工作者广泛关注。今天,大家就和无忧保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个人养老保险
1、个人养老保险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
2、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领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3、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4、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为我国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
二、个人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
1、企业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1)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企业缴纳 20%,个人缴纳8%缴纳。
(2)缴费基数:(实际上年月平均工资)
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被保险人无法确定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新招人员、失业后再就业人员以本人到企业工作第一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并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第二年缴费工资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2、个人账户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职工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按其缴纳基数3%划入个人账户,共11%计入个人账户。但从2006年一月起,国家规定企业不再将3%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完全是个人缴费部分。
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个人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并入养老保险金;
3、年限
(1)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为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的。
(4)在《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
在《规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三、个人养老保险的意义
1、保证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社会安全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个人交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呢?通过阅读上文我们不难得出答案。一般来说,个人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是和《国家养老保险规定》相关的,在《规定》前参保的缴纳年限为10年,在《规定》之后参保的,缴纳年限为15年。不过,由于实务中的情形各有不同,所以小编建议您可以在告知律师具体情况后获取专业意见,这样更有利于您问题的迅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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