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有多少天?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内容。国家出台了有关产假的规定,但是每个省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在国家的范围内制定相应的政策。无忧保小编在整理编辑后为您带来“2016年广东省最新法定产假是多少天”,欢迎您的浏览!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产假由90天增加到98天。
即2016年法定产假最少也有98天。
此外,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1989年1月29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第六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
另外,第七条同时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另外,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80年2月2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同时,第三十七条还规定,属独生子女的享受优待奖励补助,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即广东省2016最新法定产假最长可达178天。
由于各地的政策法规有所不同,各地的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以上是广东省的法定产假规定,由无忧保小编为您编辑整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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