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无忧保隶属杭州今元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业界权威的个体社保自助缴纳平台,为个体用户提供专业的社保和公积金在线缴纳服务,全面开启中国个体社保自由缴时代。
龚某系某公司职工。2014年11月某日凌晨5时左右(该公司上午正常上班时间为7点),龚某驾驶自有车辆前往公司,在厂区停车场停车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
事后,龚某家属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作出不予认定龚某为工伤的决定。龚某家属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案例评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应当视同为工伤。”
根据调查,本案中龚某当天到达单位比他平时上班时间早2个小时左右,公司举证材料证实龚某提前到达公司并非出于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作时间的合理范畴,且龚某突发疾病是在其自有车辆内,并未离开交通工具,不能算已在工作岗位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已经是视同工伤的情形,体现了保护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能作无限制的延伸。
综上所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认定龚某为工伤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买房,摇号,落户,孩子入学都受社保影响,无忧保作为业界领先的个体社保自助缴纳平台推出全国社保代缴服务,保你社保不断缴。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