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
一、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
工伤职工在实行联网结算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进行康复治疗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在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联网即时结算手续,扣除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后,工伤职工只需交纳个人应付费用。
二、服务大厅零星结算
工伤职工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紧急时在非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未能通过联网直接结算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先垫付,再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按规定报销,在医疗工伤生育待遇窗口填写《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印章):
(一)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费用发票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医药费用清单原件(住院或门诊分别提供)、出院小结及检查报告;
(四)工伤职工的社保卡(银行卡)复印件1份(如转单位的提供双方协议书);
(五)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在居住地就医的,提供已审批的《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六)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提供已审批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七)旧伤复发治疗的,提供已审批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八)工伤康复治疗的,提供已审批的《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九)工伤发生时因情况紧急就近到非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单位提供《到非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说明》;
(十)报销异地就医往返途中所需交通费的,提供交通工具费用原始凭证。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了解详情请咨询4001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