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2014年1月15日在泰州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剑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工作情况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追赶苏中第一、争创全省先进”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统筹推进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步,为全市推进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保障转型升级,服务大局的举措进一步优化
全力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主动策应市委的决策部署,及时出台服务保障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检察官访百企”、“六走进”活动,先后走访各类企业162家,征求意见建议249条。开展打击破坏转型升级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职务犯罪4人;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2人,涉案总金额3.75亿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4人,其中山西翔宇化工公司侵犯江苏圣奥公司商业秘密案涉案金额达2亿元。在依法打击的同时,更加注重司法保护,探索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快速办理,通过办案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突出保护新兴产业健康发展,会同市科技局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动机制,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不断完善服务保障小微企业的工作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26件。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积极参与“平安泰州”建设。共批准或决定逮捕1489人,提起公诉3704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犯罪203人,多发性侵财犯罪1002人,依法快捕快诉金鹰商场黄金饰品被劫案、跨省武装贩毒案等一批重大犯罪案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466人,不起诉277人,有效钝化社会矛盾。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涉检矛盾。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挂牌督办等方式,清理信访积案15件。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持每案必评。借鉴“枫桥经验”,不断深化“检调对接”,在检察环节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93件、民事申诉和解19件。高港区检察院开展涉法涉诉预约服务的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美丽泰州护航”工程,组织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批捕13人、起诉22人,立案查办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6人。泰兴“12?19”环境污染案发生后,两级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侦查,对将2万余吨废酸倾倒至内河的1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快捕,并立案查办背后的渎职犯罪2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强化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受理、移送和处理等环节的配合制约。积极开展检察调查,高新区检察院撰写的园区工业废物处理调查报告,得到市委领导批示,推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靖江市检察院促成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查封废油40余吨。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的成效进一步提升
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8件100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25人,同比分别上升16.7%、8.7%。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查处了泰州气象局原局长刘某、泰州盐业公司原党委书记杨某某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进一步加大查处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共立案22件3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8件13人。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有3件职务犯罪案件入选全省“十大精品案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两级检察院撰写的惩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均得到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全年提出预防检察建议93件,被有关单位采纳83件。海陵区检察院结合查办拆迁领域案件开展专项预防,推动该区出台《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规定》,相关做法被中纪委、省委简报转发。全年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863批次,组织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347次,开展预防咨询56次。选送的廉政公益海报在省检察院的评比中分获一、二、三等奖,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评比中获得1个三等奖、2个优秀奖。
不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着力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立案25人,监督撤案6人,纠正漏捕29人,纠正漏诉3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监督意见68件次。我市建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与41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督促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3件。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抗诉8件。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2件,对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119件。全面实施修改后的民诉法,依法提出抗诉9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6件。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案件20件。办理的殷某某行政申诉案件,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
不断筑牢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结合近年来外地被曝光的冤假错案,深入查摆自身在执法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程序与实体并重”等执法理念。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案件巡回监管机制,对执法办案活动实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深入推进“个十百千万”办案质效保障工程,修订重大案件报备请示、办案质量评定标准、错案责任追究等10项制度。扎实开展执法办案现场督察和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各类案件2034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督促整改。认真执行重大案件交叉阅卷、集体通案、三级审批、检委会研究决定等制度,有力保障了办案质量。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探索建立主任检察官制度,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三、坚持执法为民,检察群众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拓宽服务群众平台。大力推进检力下沉、重心下移,设立乡镇检察室13个、检察群众工作站54家,聘请检察联络员736名,努力让基层群众感受到“检察院就在家门口、检察官就在我身边”。在两级检察院建立规范统一的为民服务中心,汇集律师接待、证人补助发放等8项对外服务职能,真正让上门办事的群众享受“一站式”便利。积极推行网格化服务,将群众工作站点覆盖的辖区进行划分,由两级检察院的职能部门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及时收集群众的涉检诉求。一年来,通过“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的方式,及时收集、分流、处理相关群众诉求268件,办结率达95.2%。开展检察群众工作的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分别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大会上作交流。
积极保障民生民利。突出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共起诉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9人。泰兴市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成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动执法中心,得到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先后在拆迁、职教、财政补贴等6个领域开展专项工作,查办案件93件108人,相关经验在省检察院专题会议上介绍。兴化市检察院根据网民举报,严肃查处了村干部王某某持续8年贪污一村民低保金的案件。突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优先快速办理工伤保险、土地流转、医疗纠纷等申诉案件27件,向30件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
充分依靠民智民力。坚持问检于民,实施“倾听计划”,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努力从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中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大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牵头组建“凤城清风”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工作团,共招募志愿者635人,分设“廉内助”、大学生村官等23个服务团。工作团分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通过法规宣讲、以案说法、编演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预防活动95场次。举办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演讲比赛,57个单位的224名选手参加预决赛,在此基础上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宣讲团,在全市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构筑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做法,先后被省委政法委推广,被《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
四、建设过硬队伍,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基进一步夯实
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精心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活动,通过辅导报告、主题征文、理论务虚会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警参与改革、促进改革、保障改革的大局意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院领导每月轮流上党课,半年举办1次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干警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推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模式,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把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做细做实“360°后勤服务平台”,努力为干警解决后顾之忧。通过一系列的有效举措,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创造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
突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调研-决策”三位一体模式,先后围绕推进检察改革、防范冤假错案等专题调研5次,推动出台制度7项。举办以“学典型、提能力、争先进”为主题的中层干部夜校,着力破解中层干部在抓业务、带队伍过程中的能力瓶颈。突出抓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以及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充分运用网络培训、案例讲评、骨干领学、业务竞赛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培训和练兵活动56次。全面实施“青蓝结对”工程,积极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2013年,我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组织的主要业务竞赛中,实现了历史最佳。在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3名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并获团体第一名;在公诉业务竞赛中,2名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并获团体第二名;在预防职务犯罪素能比武活动中,1名干警取得全省第一,6名干警进入全省前十名;在全省警务技能大比武中,1名干警荣获个人全能第一名,并获团体第一名。优异成绩的取得,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检察干警创先争优的信心,也进一步夯实了争创全省先进的基础。
突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市检察院的“一线指挥部”作用,本着“一院一策”、“一院一品”原则,强化对基层检察院的分类指导。实行双月1次的基层院建设推进例会制度,解决事关基层发展的难题24个。突出加强人才建设,通过与知名高校的合作交流,促进基层业务骨干的加快成长。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全市现有检察业务专家型、专门型人才53名。加强基层检察院班子建设,着力打造“解决问题型”领导班子。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涌现了丁明霞、沈东玲等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去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汇报,对全市基层检察院竞相发展的态势给予了充分肯定。去年底,省检察院徐安检察长来泰视察调研,对近年来我市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强化内外监督,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两级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9次,根据代表的意见,研究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27条。积极争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出台了《关于推进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常态化联络,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500余人次,编发联络专刊11期,组织视察办案场所、邀请观摩评议庭审253人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前进行监督111件次,对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进行监督评议18件次。出台的《规范和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被省检察院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九三学社、农工党中央领导来泰专题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每月一次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2430名各界人士参观办公办案场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两级检察院均开通检察微博、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办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以及检察机关办案流程、期限等程序性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凤城清风”专栏,加强与网民的互动。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姜堰区检察院被明确为全省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试点单位。不断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及时传播泰州检察的“好声音”,先后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新华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稿963篇。
狠抓检纪检风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本着“未教先学、未整先改、即知即改”的原则,开展聚焦“四风”的排查整改活动。组建“泰检清风”宣讲团,在两级检察院开展以“改作风、正检纪、促廉洁”为主题的巡回宣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突出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八项禁令”、省市委十项规定等纪律要求,开展专项督查85次,督促整改苗头性问题,有力促进了干警作风的转变。去年底,在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的群众安全感调查中,我市检察机关的人民满意率达96.73%。
各位代表,2013年,在全市检察干警的奋力拼搏和共同努力下,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有12项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转发推广,有43个集体、23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发展的思路不够宽,保障的机制还需进一步调整优化;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检察工作的亲和力还不够;四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还不高,队伍整体素质与履职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夯实发展基础、争创全省先进”的目标定位,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参与保障改革,努力在助推转型升级上有更大作为。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效保障全市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不断加大对危害转型升级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工作,突出对创新型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保护,促进自主创新。着力完善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的环境保护机制,形成环境公益保护合力,依法助推生态名城建设。
二是严格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努力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更大作为。切实更新执法理念,在执法办案中进一步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平安泰州”建设,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更加注重惩防并举,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围绕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监督的机制和方式,实现监督力度与质效的有机统一。
三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上有更大作为。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化民生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完善检察职能与群众工作对接机制,体现“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发挥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检察长下访巡访、派驻检察室、检察群众工作站的作用,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
四是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在扩大泰州检察影响力上有更大作为。积极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实施检察改革试点项目,努力为上级院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扎实推进“品牌建树年”活动,注重发挥机制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对创新项目的顶层设计、督促检查和一线指导,着力打造更多具有泰州特色的亮点和品牌,不断增强泰州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五是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在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上有更大作为。重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系统推进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干警依法履职能力。主动适应科技强检战略的需要,加强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要求,不断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基层检察院齐头并进、竞相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加快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步伐,为开创我市改革开放新局面、谱写好中国梦的泰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1.“六走进”:是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2.“个十百千万”办案质效保障工程:是指我市检察机关为加强案件管理,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在局域网上设立1个“办案质效”公示栏,每年开展10项执法办案现场督查,评查100件案件质量,评审1000份法律文书,接受社会各界评议执法办案工作10000人次。
3.“倾听计划”:是指市检察院组织广大干警,通过请上来听、走下去访、面对面谈等方式,认真倾听包括同事、基层干警、退休同志、相关部门、案件当事人、代表委员、企业界、网民、干警家属、左邻右舍等10个方面的心声,努力找准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难题。
4.“360°后勤服务平台”:是指市检察院根据干警的实际生活需求,推出水电维修、粮油代购、自备车维修保养、订做双休日早点等29项服务项目,力求全方位帮助干警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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