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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法律职责加强维权制度建设推动侨联维权工作科学发展

2018-07-26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省侨联副主席镇翔

近年来,我省各级侨联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侨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侨联“九代会”精神,按照“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国侨联和江苏省侨联六五普法规划,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探索建立涉侨案件通报机制、侨界特邀调解员制度、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推动地方侨务法规建设,加强法顾委组织建设,为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正当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持学习宣传《保护法》,切实提高维护侨益工作的自觉性。

为贯彻落实《保护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我省各级侨联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保护法》。一是制定规划。按照中国侨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了《江苏省侨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确保普法工作有章可循。举行省侨联“六五”普法启动仪式,营造全员学法浓厚氛围。二是组织学习。各级侨联通过报告会、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对侨联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广大侨联干部依法维护侨益工作的责任意识。开展涉侨政策和法律知识系列学习活动,在省侨联网站开辟《涉侨法规》专栏,不断调动侨联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三是开展宣传。省侨联将宣传《保护法》和《实施办法》列入全省侨联《六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省、市侨联通过侨联网站和《江苏侨讯》等侨刊向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社会各界宣传涉侨法律法规和侨务政策,提高侨界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区侨办、区侨联、区台办联合来到仙女镇孔庄社区,面向群众“一对一”开展法律服务,积极解答婚姻、继承、保险、工伤、公证等法律问题。镇江、盐城、南通等市侨联坚持开展侨法宣传进社区巡回讲座活动。五年来全省累计组织了30多场大型宣传活动,印发了近10万多册宣传材料。苏州相城区侨联与侨办、致公党“三侨”联动,走进陆慕高级中学宣传侨法,进一步扩大侨法宣传影响力。四是组织参加侨法知识竞赛。省侨联和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办共同组织各市侨联、司法部门和侨界群众积极参加中国侨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举行的“全国侨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共发放了45000多份竞赛题,回收率达95%以上。组队参加由中国侨联、全国普法办共同主办,中国侨商联合会、中国侨联法顾委承办的“法治中国你我同行——‘侨商杯’全国侨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

坚持为侨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好侨联信访工作。

维护侨益是侨联组织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侨联信访工作是侨联维权工作的基础环节和基本前提。我省各级侨联把维护侨益和信访工作摆在侨联工作的重要位置,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领导重视。各级侨联主要领导作为侨联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把关责任。省侨联在网站上设立了主席信箱,随时接受群众信访。省侨联领导对一些重要的疑难信访案件,专题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二是健全机构。为了更好的加强维护侨益和信访工作,省侨联积极向省委申请机构和编制,成立了权益保障部和信访办,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是研究指导。2010年12月,省侨联召开全省侨联系统组织建设暨维护侨益工作经验交流会,传达中国侨联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全省侨联组织建设和维护侨益工作的做法和经验。2015年9月,举办全省侨联维权信访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侨联维权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狠抓落实。在信访工作中,省侨联主要落实“两个责任制”,即部门负责制、首访问责制。努力坚持“三个做到”即,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做到深入调查了解,耐心疏导教育;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泰州市侨联坚持变侨联接待“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主动解决信访难题。五年来,全省各级侨联接待处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来信1430多封,接待来访4340人次,办结率为95%。

坚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切实为侨界群众做好咨询服务。

省侨联法顾委是我省维护侨益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五年来,法顾委协助省侨联解决了20多起侨资企业和侨界群众的疑难法律纠纷,为维护侨益提供了有力支持。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网络。近年来,我们把推动各市侨联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工作,作为加强维权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2008年我们对全省12个市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摸清了情况,理清了思路,提出了措施。我们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上门指导,推动各市侨联法律顾问队伍建设。2013年江苏省侨联举行第二届侨界法律顾问委员会聘任仪式,聘请司法部门在职领导担任省侨联新一届法顾委领导,顺利实现法顾委换届,进一步强化了侨联维权工作。目前,全省各地级市侨联都建立起了法律顾问委员会,实现了法律顾问组织市级侨联全覆盖。部分有条件的县级侨联也建立了法顾委组织,全省各级侨联共聘请法顾委成员144名。二是创新工作方式。2010年9月,省侨联法顾委与南京知识法律事务所合作,成立了江苏省侨联法顾委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向侨界群众和海外侨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制定了《江苏省侨界法律顾问委员会章程》和《江苏省侨界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对法顾委的宗旨、任务、组织结构和工作方式作出具体规定,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法顾委工作机制。在省侨界法顾委下设立办公室作为法顾委的常设办事机构,聘请公、检、法、司及政法委等部门的业务处室负责人作为办公室副主任,进一步加强法顾委与有关政法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有效地保证了法顾委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落实。三是开展咨询培训。多年来,法律顾问坚持定期在省侨联网站及南京晨报等媒体上开辟法律咨询热线,在省华侨活动中心为侨界群众开展免费咨询服务,并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提高了广大侨商和侨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2011年4月,邀请江苏省侨联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为省侨商总会、省专委部分侨资企业负责人讲授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法律知识,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15年10月,连云港市侨联成立法律服务中心,引导侨界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为侨界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四是重点信访顾问制。省侨联遇到疑难涉侨案件,首先向法律顾问咨询意见。对一些重要的信访案件,省侨联领导亲自与法顾委共同协商研究。针对个别重点疑难信访案件请法顾委出主意、想办法,再与有关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协调解决。2015年6月,中国侨联法顾委副主任姜凤岩、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副部长黄晖等一行7人在江苏调研维护侨益工作情况时,对我省侨联实现市级侨联法顾委全覆盖,以及侨联法顾委依托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为江苏省和南京市归侨侨眷、创业新侨及侨商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坚持突出重点,关注难点,切实维护侨界群众的合法

权益。

我们在维权工作中牢记为侨服务的宗旨,对于维权中能够解决的问题,想侨胞之所想、急侨胞之所急,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协调解决纠纷,努力维护好侨胞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处理侨房拆迁安置问题。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量的侨房拆迁安置纠纷不断增多。虽然侨房拆迁安置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难度大,但各级侨联不厌其烦,多方协调处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拿大华人万先生在南京市的侨房经30多年讨要一直未能得到归还,省侨联领导了解情况后,立即向时任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去函反映情况,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了批示,使此事得以有效解决。扬州市侨联帮助解决归侨周桂英承租房拆迁补偿问题,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1万元,同时协调解决92平米的安置房一套。淮安市侨联通过向市政协写提案,向市委领导反映情况的方式,帮助侨胞赵女士解决自建别墅在政府拆迁中享受政策性补偿问题。南京市侨联通过协调有关单位,圆满解决瑞士华侨程女士弟弟所居住工厂宿舍拆迁没获得补偿问题。最终程女士弟弟得到68万元拆迁补偿款。二是积极协调解决侨资企业经济纠纷。各级侨联在维护侨益工作中牢记为侨服务的宗旨,心系侨胞,听侨声、知侨情、解侨难。针对涉侨疑难案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案情并提出处理意见。如保加利亚华侨孙先生创办的江都某房地产公司,由于当地镇政府的误导,导致公司4000万元资金被冻结。省侨联法律顾问对案件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在省政府和中国侨联领导的关心下,促进了此案的解决。香港同胞孙先生在连云港创办的公司与当地一家企业产生纠纷,经省侨联向连云港市委主要领导提出司法建议书,该案得以顺利解决。美籍华人在盐城投资发生纠纷,通过理性合法的渠道,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成功帮助其获得300万人民币赔偿。三是为侨界群众办实事。近年来,各级侨联把解决归侨、侨眷的生活困难问题作为维护侨益的重点,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加以解决。省及各级侨联积极推动侨界空巢老人关爱行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已促成200多名侨界志愿者与侨界空巢老人结成了帮扶对子。省华侨公益基金会成立以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广泛汇聚侨界爱心,募集善款不断增加,为困难老归侨设立并发放弘阳助侨基金近30万元,为全省老归侨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为300名困难归侨购买了大病救助保险。2013年5月中国侨联法顾委副主任、公安部原副部长胡之光,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部长姜凤岩一行在我省调研时,对江苏省侨联扎实做好权益保障工作,努力解决侨界群众重点、难点问题给予高度评价。

坚持科学维权的理念,探索维护侨益工作长效机制。

多年来省侨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维护侨益工作的规律,初步形成了一套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省侨联制定了《省侨联来信来访分类处理办法》,明确了处理侨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程、信访督查和督办工作规程等制度,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办理、督办、答复等程序。徐州市侨联建立来信来访信息库,对每件来信来访录入电脑、统一编号、做好登记,提高信访处理效率。二是推进涉侨案件通报制度。省侨联通过省政协的提案,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建立了“涉侨案件通报制度”。目前7个省辖市的司法部门分别与同级侨联建立了通报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为侨联组织争取有关司法部门支持维护侨益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2010年,常州市侨联、常州市侨办及常州市中院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侨案件进一步维护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意见》。三是建立侨界特邀调解员制度。2010年,省侨联以省政协提案形式,建议省法院与省侨联建立侨界特邀调解员制度。2011年,26名来自省及各市侨联机关、侨商组织及侨界有关维权机构的代表被省法院聘任为首批涉侨民商事纠纷案件特邀调解员。2012年,为切实提高全省侨联系统特邀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加快落实诉调对接机制,省侨联、省法院联合举办了侨联系统特邀调解员培训班。侨联系统特邀调解员队伍的建立为侨联做好涉侨民商事案件纠纷的化解工作发挥积极促进作用。2013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侨联联合印发了《关于侨联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涉侨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实施办法》。四是推动出台地方性侨务立法。随着华侨在苏投资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省侨联在受理信访案件中,涉及侵犯华侨投资权益的纠纷也在逐年增多。在省侨联建议并积极推动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被列入省人大2013年立法规划。2014年,省侨联会同立法小组在省内外开展深入调研,组织多场座谈会,广泛听取侨联法顾委、侨商、新侨和侨界人士的意见。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加入“在省、设区的市和华侨投资比较集中的县应当设立华侨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的条款,将为解决涉侨信访问题提供有力平台。

虽然我们在维护侨益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与广大侨界群众的期盼尚有距离,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各地维护侨益工作不平衡;以侨为本、依法护侨的观念和认识存在差距;维护侨益工作的机制不够健全,手段不够有力;对维护侨益工作调查研究不够;有的侨联干部在维护侨益工作中有畏难情绪;政府相关部门缺乏相应配套的具体政策。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从多年维护侨益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侨联维护侨益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坚持服务大局,才能发挥侨联维权工作的重要作用。只有做到为侨服务与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相统一、维护侨益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统一,才能切实做好维权工作。二是必须坚持为侨服务,才能通过维权工作平台凝聚侨心。只有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树立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通过维权工作,使侨界群众正当合理的要求得到满足,凝聚侨心,发挥侨力。三是必须坚持形成合力,才能促进侨联维权工作富有成效。只有坚持联合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协调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才能保证侨联组织为侨界群众和海外侨胞办实事、解难事。四是必须坚持制度建设,才能确保侨联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只有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才能有效地做好维权工作,把侨联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维护侨界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侨为本,为侨服务是侨联组织的立会之本、生存之基、法律之责。维护侨益工作是党和政府赋予侨联组织的重要任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侨界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侨联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竭尽全力为侨服务,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后五年,我会维护侨益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十八大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总要求,按照中国侨联“九代会”提出的“两个并重”、“两个拓展”、“三个维权”的工作思路,以《宪法》、《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认真履行侨联《章程》,努力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为侨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维护好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的正当利益,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始终坚持依法维权和为侨服务的理念,不断提高各级侨联干部的责任意识。

依法维护侨益是法律赋予侨联组织的神圣职责,是侨联深入贯彻以侨为本、为侨服务宗旨的根本体现,是侨联切实履行群众工作的职责所在。各级侨联组织和侨联干部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侨界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侨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切实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海内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侨联维护侨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做好维护侨益工作的政治责任,自觉把维护侨益工作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级侨联要高度重视维护侨益工作,切实加强对侨联维护侨益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落实侨联主要领导是维护侨益工作第一责任制人的制度,具体部署、扎实推进、强化责任、注重落实。

始终坚持学习宣传《保护法》,积极营造依法护侨的社会环境。

各级侨联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向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侨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为侨联维权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要组织侨联干部认真学习《保护法》和涉侨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带头学法、懂法、用法,自觉地以《保护法》和《实施办法》为准绳,处理各类涉侨问题,落实各项涉侨政策。要通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侨刊、侨讯、侨联网站上,广泛宣传《保护法》,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宣传侨联的维权工作成果,扩大社会影响。

始终坚持增强党的群众观念,切实帮助侨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侨联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倾听侨界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侨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我们要牢牢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在解决侨界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上下功夫,切实为侨界群众办实事。要帮助困难归侨,关注农村无收入来源的归侨侨眷、患有大病重病的归侨侨眷、城镇企业退休和下岗的困难归侨侨眷,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要深入侨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和政府反映他们的困难和意见建议。要建立和完善侨界困难群众的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法律服务、就业扶持、侨房拆迁、生活补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的帮扶机制。要深入开展对困难归侨侨眷的关爱工程,推动关爱活动经常化和制度化。要关心新侨的创业和工作,针对新侨在就业创业、融资信贷、子女教育、出入境手续等方面的困难,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呼吁。要重视对新侨创业和工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不断探索和提出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政策的新思路和新办法。要积极协调处理侨资企业的经济纠纷,努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侨胞和侨资企业的合法正当利益。

始终坚持发挥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咨询服务作用。

侨联法顾委组织在维护侨益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侨联要把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机构,列入侨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推进。在法律顾问委员会省辖市侨联全覆盖的基础上,应加快向县级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延伸。对那些暂不具备条件的县侨联,可聘请若干名素质高、有一定影响的律师为侨联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机构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定期开展活动,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工作条件。要有效利用省侨联法顾委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遇到有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拨打咨询服务热线电话或直接上门咨询。

始终坚持健全依法维护侨益的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是做好维护侨益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侨联组织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合作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制度,逐步完善维护侨益工作的科学有效的协调机制。一要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各级侨联组织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江苏省信访条例,按照《中国侨联贯彻信访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结果。要明确信访工作任务、强化信访工作职责、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二要主动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建立侨联主动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制度,及时反映维护侨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推动涉侨疑难案件的解决。三要落实与公检法涉侨案件通报制度。加强与同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推动涉侨案件得以依法立案、公正审理、有效执行。要明确专人负责涉侨案件通报工作。四要加强侨联维权干部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学习讨论等方式,不断提高侨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群众观念牢固、业务能力较强的侨联维权干部队伍,为提高侨联组织维权工作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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