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2013年10月在美丽富饶的苏中平原上,大家都在品味着丰收的喜悦,但是姜堰区大伦镇发生了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打破了丰收的喜庆气氛,10月29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大伦镇某企业在维修机械设备时,3名值班人员违规操作进入有毒气体未完全散发的设备中,发生了事故,经医院全力抢救但是仍导致其中一人不幸身亡,死者家属闻讯后情绪非常激动,纷纷到该企业哭闹并扬言如果处理不好就要采取过激行为,甚至要越级上访。
大伦镇党委、政府获悉此次生产安全事故,指派大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此次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根据《民法通则》、《民诉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的有关规定,很快制定了周密的调解方案,并联合区有关部门及镇政府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的调解小组,调委会确定死者家属双方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并按规定履行了申请、委托等相关法律手续,以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鉴于死者家庭比较复杂,其是农村的上门女婿,但其又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在其四姐弟中承担较重的赡养责任,故大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查其家庭成员关系,以便于根据实际情况做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10月29日调解正式开始,死者家属与该企业及调解人员共坐一堂,商讨赔偿事宜,首先调解人员先介绍了工伤死亡赔偿金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死者家属紧接着提出了具体的赔偿要求,那就是精神损害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合计人民币522万元。该企业副总刘某作为该企业代表到场,表示522万元赔偿要求其中大部分是不合理的,双方目标差距较大,第一次调解无果而终。第二天调解人员一个个约请死者家属向其灌输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劝解其回到谈判桌前,危急的事态得到了初步控制,然而接下来的调解工作却进行的十分艰难。但死者妻子方与死者家属联合起来约定共同进退,提出了230万元的赔偿要求,并称其作出了重大让步,在230万元的赔偿基础上,是不可能再减少一分钱的。一晃四五天过去了,由于双方差距太大,死者遗体仍放在殡仪馆,花费每天都在增加,而调解工作却毫无进展,这时死者家属情绪开始波动,如不能及时调解,形势有可能急转直下而不可收拾,这些天调解员奔走各方,深入到双方所在的村居,调查了解死者家属的家庭经济情况及负担,法理结合,反复进行耐心疏导,同时妥善安抚死者家属,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调解员在心里上承受了巨大压力和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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