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
——东台市司法局服务妇女儿童纪事近年来,东台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服务为民的宗旨,不断深化服务至上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资源优势,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法治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谱写出司法为民服务的新乐章。
女工权益的“维护人”
从“六诊六式”工作法到纠纷“调解超市”,从专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窗口到深入千家万户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近年来,市司法局不断健全运用五级六格网格矛盾预警实战平台,畅通妇女维权渠道,并多次组织现场法律解答活动,不断增强妇女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今年,又积极开通调解维权“绿色通道”,特设“妇女维权岗”,使需要帮助的妇女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法律帮助。
王女士就职于台城某超市,2011年初在工作时,一职工从其背侧奔跑撞倒王女士,致其左侧腰部和臀部肌肉挫伤。王女士以工伤事由请假治疗,其后两年多,王女士因腰痛、腰酸胀反复发作到多家医院就诊。期间就工伤认定及补偿问题多次与公司沟通,都未能达成共识。2013年底王女士合同到期,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工伤认定及补偿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4年底,超市方申请市调处中心介入调处。经调解专家了解情况后,根据法律法规和案件实际情况,多次分头沟通,协助双方寻求补偿金额平衡点,但双方的补偿数额差距较大,且都不肯作出让步,调解工作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5初,市调解中心再次启动调解程序,在上轮调解的基础上,经过调解专家明理释法讲情,双方最终在补偿数额、合同解除方面达成协议。至此,一起历经4年的工伤补偿纠纷圆满调结,有效地维护了受伤女工的合法权益。
儿童诉求的“代言人”
多年来,市司法局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法律援助范围,对儿童维权求助实行“零等待”服务。该局组织法律专家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上法治课、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开展“万家学法”等方式,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同时,设立家庭暴力投诉联络点,让儿童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自2010年以来,已有“新生儿不幸致脑瘫,三年维权终获赔偿”等5起案件,入选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在该案件中,脑瘫患儿陈某亲属认为,医院方未及时采取抢救措施,严重延误了对新生儿的最佳抢救时间,导致陈某脑瘫,医院应负赔偿责任。医院方则认为没有医疗行为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多次交涉未果,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从2011年2014年,历时3年,经过多次调查取证、请教医疗专家,5次公开开庭审理,数次组织庭前调解、医学鉴定,最终成功化解了这一医患纠纷。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娘家人”
去年来,东台籍在监服刑人员曹某3次致信市领导,感谢市司法局在其服刑期间,协调解决其未成年女儿就学困难,并帮助其女儿解决低保,解除了他的后顾之忧。
2013年8月,在某监狱服刑的东台籍人员曹某向市司法局写信求助,希望能解决其未成年女儿的就学问题。该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即刻指派专人对曹某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到曹某入狱后,妻子离家出走,其女生活失去依靠,暂由居住在台城的曹某姐姐抚养,但因户籍在乡下,不符合在台城入学规定,造成就学困难。该局掌握情况后,立即与市教育、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临时改变曹某女儿监护人,就近安排其入学,并解决低保。曹某得知后非常感激,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获得减刑的奖励。
积极做好“两类”人群的安置与帮教工作,是该局履职尽责的又一表现。该局健全完善特殊人群阳光扶助就业安置基地,帮助解决60余名“两类”特殊人员就业困难。构建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教育、管理、帮扶体系,加强对全市179名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帮扶,全力解决青少年矫正人员的失学、就学问题,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推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常态化服务,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情况逐一走访摸排,核实登记造册。将摸排出的107名未成年子女帮扶情况及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同步进行挂钩帮扶,为生活困难且符合低保人群标准的10名未成年子女办理了低保,为4名在监服刑人员解决子女就学困难,对12名特殊人员未成年子女实施临时性救助。目前107名未成年子女都有监护人,无失学和流浪社会的现象及违法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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