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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2018-07-29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5月22日,由省总工会、省司法厅、团省委主办,市总工会、区总工会承办的以“职工在我心中、阳光与你同行”为主题的江苏省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成立暨省、南京市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在新街口正洪广场隆重举行。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海涛,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部长汤江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晗光,市总工会巡视员符广洲,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汪祥明等领导出席活动;启动仪式由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何应洋主持。省辖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南京市各区总工会法律工作负责人,省、市、区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全区各街道、系统和高新园区、夫管局、大明路办以及区直属工会干部、职工代表等200多人参加了活动。

启动仪式上,市总工会巡视员符广洲致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晗光宣读《关于成立江苏省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的通知》,团省委志工部部长汤江林向“江苏省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授旗,省、市、区领导向各市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支队授旗,江苏永孚律师事务所余亚文律师带领省、市、区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集体宣誓,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施宏老师代表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发言,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海涛讲话。随后,省、市、区领导观看“职工在我心中,阳光与你同行”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展板,省、市、区和五老村、红花街道以及高新园区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现场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众面达500多人次,发放《职工维权课堂——以案说法》职工维权课堂系列读本、《职工维权知识100问》和《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劳务派遣知识问答》、《工伤法知识问答》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余册。

据悉,今年5月份,全省、市、县三级工会着力吸纳工会内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劳动法律专业力量,打造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加大力度为职工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日前,省总工会制定出台《江苏省工会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和规范全省工会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近期,区总工会按照省、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全会动员,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成立了秦淮区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大队和12个街道、高新园区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中队,组织辖区内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和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育或研究的人员、在校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以及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法律实务工作2年以上,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等注册登记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根据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和街道、高新园区职工法律援助站的指派,无偿向职工提供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代拟仲裁、诉讼文书,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各级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体法治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唱响“职工在我心中、阳光与你同行”,弘扬劳动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法治秦淮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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