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我不是威严的法官,也不是勇敢的警察,我是一名普通而又神圣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同样肩负着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为困难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重任。”这是金湖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虞大华的心声。自2003年以来,他带领全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办理援助案件4122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000余人次,先后被评为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佳人民政法卫士”、“机关服务标兵”,并获得“五一”劳动奖章;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个人。
全力维护受援人
谦和的笑容、整洁的牙齿、自信干练的神采……近日,来到金湖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采访时,虞大华正在接待一位农民工,耐心倾听他的讲述。
原来,几年前在金湖打工的安徽籍民工谭某,儿子在昆山意外溺水死亡,受雇老板不闻不问,谭某无奈求助县法律援助中心,虞大华听完情况,劝说他不要焦急,承诺一定帮助他们维权。
可是,当时虞大华的父亲正患食道癌,作为老人唯一的子女,他也想和常人一样谨守孝道,但肩上责任让他不得不亲自南下昆山办理该案。经五天艰辛谈判,老板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22万元。历经维权拿到赔款后,谭某逢人就说:“虞大华主任真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啊。”
“群众的信任是对我最大的奖赏。”虞大华说,做了近10年的法律援助工作,最大的体会就是做人要诚信,当别人夸自己说的话“有分量”的时候,哪怕粗茶淡饭也是享受。
再努力一点
在虞大华办公室的书橱里,静静地躺着一本又一本厚厚的台账。每天下班前,他都会记下当天承办的法援案件,日积月累,这样的台账已经写满了好几本。翻开台账,上面记录着一个个被援助者的故事和一个个圆满的结局。
2009年7月,银集镇红湖村村民顾某在浙江打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颅脑受伤,花去32万多元治疗费用,生命虽然保住,但成了植物人需终身护理。警方多次调解,肇事者却分文不出。他受理此案后,委托县司法鉴定所对顾某的伤残程度、护理、后续手术等依法进行了鉴定,四赴浙江为受援人调查取证、出庭诉讼。经过一年多的艰辛努力,顾某获得了75.5万元的赔偿。
这些案例,仅是虞大华为老百姓维权的一个缩影。几年来,他共办理假农药、假肥料案5起,为348户农民挽回损失500余万元;为2207名农民工讨薪3000多万元;为28名在江西、福建等地务工而遭遇交通事故或工伤者提供法律援助,获得赔偿金1500多万元。
“面对他们,我总是想,只要我再努力一点,那怕就一点点,就可以帮到一个人,说不定是挽救一个家庭。”本着这份信念,虞大华10年如一日地践行着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责,奔波在为困难群体维权的道路上。
舍小家顾大家
法律援助工作,在别人眼里是吃力不讨好、贴钱不落实惠的工作。诚然,法律援助工作面广量大,为了帮助困难群众,虞大华经常舍小家顾大家,为了大家的利益而牺牲小家的利益。
自担任金湖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他为法律援助工作付出了心血,付出了汗水,融入了感情,也得到了收获。金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多次被评为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早在2006年就被省司法厅授予“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也是当时全省首批、淮安市唯一的一家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2011年被省人社厅和司法厅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虞大华热爱法律援助事业。他常说,“追求精神幸福是人之本性,人人都有宏伟目标和远大理想,都渴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如果做官,当以‘造福一方百姓’来展示自己的抱负,如果是富翁,可以‘广施善行,普济苍生’来实践自己的理想,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一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我要用自己微薄之力,对他人、对社会有所贡献,这也是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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