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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工伤伤残津贴将统一调整

2016-10-03 08:00:06 无忧保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惠州市工伤伤残津贴将统一调整,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10%左右确定,其中定额涨128元,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保底线为2010元,5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除了每人每月128元的定额普遍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还可再享受5%的定比调整。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伤残津贴的,按本人调整前伤残津贴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本人首次领取伤残津贴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对今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每人每月还将加发100元,全年共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经调整后其伤残津贴仍低于2010元/月的,则按照2010元/月的标准发放。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伤残人员,从20 15年1月1日起,其伤残津贴在2014年伤残津贴计发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今年5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工伤保险知识】

办理事项:申报工伤伤残待遇

办理条件:已作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注意事项: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应在其他工伤待遇申报后进行。

窗口办理流程

填写《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到窗口申报。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入在线申报,进行条件自检、填写业务表单、将所需的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在上传附件中进行上传,完成申请。

2、符合条件的,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窗口办理;存在问题的,网络通知需补正资料并驳回电子申请,补正后重新电子申请后再上报纸质申请材料;

3、窗口受理纸质材料后即时办理,月结前送达的于次月15日左右拨付到账。

办理时限:每月20日前申报且资料齐全的,于次月10日左右将工伤保险待遇划拨到账。

标签:   调整工伤伤残津贴工伤伤残伤残津贴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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