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老工伤就医管理科学规范 有效遏制工伤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2015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石嘴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等政策法规,采取积极措施,切实规范工伤医疗服务,有效遏制工伤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一是完善旧伤复发就医管理制度。出台《石嘴山市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石人社发[2015]21号),全面推行旧伤复发鉴定审核就医结算规程和老工伤人员就医定点签约实名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提升了老工伤医疗服务质量,老工伤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规范工伤辅助器具配置管理。与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了《2015年度石嘴山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服务协议》,明确了工伤职工权利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义务,规范了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服务行为,强化了工伤医疗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费用管理。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和病历专审力度。按照“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以对症治疗为主”的原则,加大对协议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老工伤人员病历病例进行专家抽审,重点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不规范使用高价抗生素等违规行为。
四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师违规医疗服务行为。对部分医师门诊超剂量开药、门诊病历记录不全等不规范行为,按照《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基金控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石人社发〔2014〕73号)和《石嘴山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结合医学专家审核意见,进行了严肃处理,拒付了6家协议医疗机构2015年1-7月老工伤费用188万元,暂停了4名医师一个月的工伤诊疗资格,有效震慑了医疗机构和医师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老工伤人员就医管理及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了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